张敬伟:公用事业涨价潮中的利欲冲动与权力出手
来自中国化工网的数据显示,截至8月17日,大港油田、青岛炼化、哈尔滨炼厂、大庆石化等报出的液化气价格已达到了4400-4600元/吨,比半个月前足足涨了1000元/吨有余。其实,不仅是液化气价格涨了,近几个月,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水价、成品油价都在涨。各地听证会不断,涨价也此起彼伏,中国正在进入新一轮公用事业涨价潮。(8月20日《济南日报》)
看得出,这轮公用事业涨价潮,不仅仅只是成本问题,还有一哄而上的从众效应。水、气、油等价格的攀升,提高了众生的生活成本,这在经济不景的今天,降低的不仅是公众的生活质量,还有公众的信心和对未来的愿景。这种庸常的微观因素纠合在一起,必然对宏观经济形势产生负面传导效应。因为在拮据的生活条件下,公众自然会收紧荷包,压缩开支,减少消费,增加储蓄。如此以来,这不仅悖离扩大消费、拓展内需市场的国家大投资计划,而且也使年内多次降息以促消费的金融政策失灵。这种涟漪效应持续震荡,加上房市、股市泡沫风险的助力,通胀风险也许会卷土重来。
诚然,公用事业涨价有相当的市场合理成分。譬如天然气的价格因为原产地的不同以及不同管道延伸的距离不同,天然气的价格自然存在着地区差。还有自来水企业,如为媒体热炒的“洛阳水贵”,水价与成本已经倒挂0.27元,经营者对亏损经营当然也难以承受。但是,公众不满的并非是公用事业涨价本身,而是为何涨、怎么涨和涨多少的问题。
对于涨价理由,经营者的哭穷是没有说服力的;而监管者所谓“需反映资源稀缺度”、“已考虑到社会的综合承受能力”、“促成节约”等原因,在消费者看来也是难以消化的正确废话。涨价并非“资源稀缺”的必然理由,美国同样是能源消耗大国,但油价比中国还低。至于社会的承受能力,民意反弹已经充分说明了问题。关于节约,洛阳市民已经用节约到不能节约的生活实践来证明了中国家庭勤俭节约的传统习惯。
对于怎么涨,人们希望消费者能够有合理和公平的话语权,而不是在异化为涨价会的听证会上当传声筒或点缀。如果说经营者真能做到财务公开,成本明示,让消费者笃信合理的涨价理由,相信没有人会反对。何况,水也好、点也罢、还有油和气,这些资源类产品大都充满垄断意味,公众不得不“被增长”。现在的问题是,公众最低的被尊重需求也难以满足。
至于涨多少,作为市场合同的一方,消费者应有协商价格的权利。事实上,每次公用事业涨价,涨多少是监管者或经营者说了算,消费者只有被动去掏腰包。成品油定价机制算是例外,但是消费者只是大体知道何时要涨的模糊信息权,依然对涨价没有议价权。
如此等等,凸显公共事业涨价中的消费者所处的弱势地位。于是,公共事业经营者哪怕是真得亏损,但也掌握着自我调整利润和成本核算的自主权。吊诡的是,经营者不仅靠“看不见的市场的手”作为涨价的凭借,更有“看得见的权力的手”作为推手。如此情境,经营者的利欲冲动当然会引发民怨。关键是,公众更希望权力之手出手帮扶民生,而非以环保和节约资源之名事实上给经营者撑腰。
公众的诉求并非纯粹上的私己利我,而是在政府主导主持下,公正裁判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的利益诉求,使双方的博弈在公正的平台上进行。毕竟,公用事业经营者不是纯粹的市场主体,还担负着相当的公共只能,其服务民生的公共品质应该充分展现出来。
而这,亟需公共权力来调节:一是充分考虑经营者的市场利润,二是兼顾公众的承受能力。因此要善用公共财政,科学预算、合理分配、理性转移,在补贴公用事业经营者的同时,适当补贴民生。不过,对那些拿了公共财政补贴还要追求市场超额利润的经营者,权力当下狠手,不能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