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肯德基同意上调工资 工会与企业博弈半年
成都大势管理顾问
2010年2月24日, 求职者在南京安德门就 业市场填写表格。
■ 未来3年员工最低工资不低于900元 并维持5%年均涨幅 ■ 百胜集团声明称目前沈阳员工薪资状况已满足上述条款
沈阳市总工会认为,肯德基2007年至2009年利润年增长30.7%,工资总额年均增长8.2%。因此,“最低工资增至900元、年均调薪5%”的条件并不苛刻。
让老板给你涨工资,有多难?辽宁沈阳肯德基的“集体合同”谈判个案就可看出端倪:在由市总工会“撑腰”并力争的情况下,经过长达半年时间的谈判与博弈,肯德基(KFC)沈阳公司同意,答应明确其旗下员工的月薪底薪涨至不低于900元。
新华社8日发布了上述消息。百胜餐饮集团沈阳分公司昨天深夜就此向早报发来声明称,日前,该公司与沈阳市总工会就签订员工集体合同事宜达成共识。“在《集体合同》中,百胜明确在未来3年中沈阳市肯德基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每月900元,并同意在《集体合同》中承诺员工工资的平均年度增长幅度达到5%。”
“这一刻来得非常不易。”一位接近谈判的知情人士昨天告诉早报记者,回顾半年来的谈判历程,备感艰辛:发律师函,媒体报道、舆论督促,市领导出面协商,等等。
新华社消息称,沈阳肯德基此前坚持其最低工资为不低于700元(沈阳最低工资标准)。但百胜昨日的声明文末附加了一个注解称:“华尔街日报关于肯德基的代表已经同意按照中国辽宁省工会的要求提高员工薪酬的报道不属实。”
姗姗来迟的“同意协商”
沈阳市总工会与肯德基的“较劲”最早要上溯到2009年的12月初。此时,另一快餐巨头麦当劳、零售业大鳄沃尔玛在工会部门的协调下,已与其员工签订了集体合同。按照常情,当竞争对手作出某种承诺时,“适时跟进”或是最佳策略。但肯德基并没有这么做。
所谓“集体合同”,是指由企业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出面,与企业的资方达成的书面劳动协议,通常会规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多项内容。由于是劳动者“集体”协商,因此能确保相对弱势的员工方的权益得到最基本的照顾。此外,按照劳动法,员工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合同,对劳动者的保护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否则无效。因此,“集体合同”是弱势的员工维护自身权益的“大宪章”。
另一个背景则是,自2007年8月《沈阳市集体合同规定》实施以来,当时,沈阳已有包括沃尔玛、麦当劳等超过95%的企业签署了集体合同。而直到去年12月28日,肯德基才表示“同意开始进行协商”。
工会沟通数月无进展
据了解,沈阳市总工会所属的服务业工会此后主动与肯德基工会、行政代表等电话沟通、登门拜访,并为对方提供了有关法律法规、合同范本20多份。期间,工会相关负责人及市服务业工会的领导先后多次约见肯德基工会主席。
今年2月中旬,沈阳肯德基工会将其报备总部同意后的“集体合同草案”报送给沈阳市总工会。
但是,沈阳市总工会发现,肯德基总部批准的这份草案“过分强调企业权利、职工义务,却回避涉及职工权益的条款,没有体现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围绕草案,沈阳市服务业工会提出了50多条修改意见。其中,矛盾的焦点集中在两个条款:员工最低工资标准和收入调整幅度。
此后,肯德基以工作忙、需总部批准等理由将此事拖了下来。修改版的“集体合同文本”迟迟没有下文。
今年3月31日,无奈之下,沈阳市总工会以特快专递方式向肯德基送达了《律师函》,要求在收到该函5日内,对集体合同中工资标准和调整幅度等核心内容做出明确书面答复。这次,仍未能等到肯德基的主动回复。
据报道,4月28日,沈阳市服务业工会与肯德基行政方再次就核心条款进行协商。肯德基行政方承诺在5月7日前向市服务业工会反馈。但在多次沟通后,肯德基仍以未得到总部回复为托辞,拒绝在其集体合同草案中明确工资调整幅度。
媒体曝光,市领导约谈
为敦促肯德基尽早启动实质性谈判,原本低调处事的沈阳总工会将该消息通报媒体。
5月11日《华商晨报》A7版头条以《肯德基数千员工集体合同“难产”》为题报道了此事,称合同中的“工资调整幅度”是“众所周知的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条款”,但“因肯德基方面的原因”仍未能明确,“百胜餐饮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因此受阻。”
今年6月2日,沈阳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鞠秀礼率市总工会的代表,与沈阳肯德基总经理邵桂华等就推进集体合同工作再次协商。鞠秀礼明确表示:沈阳市总工会坚持,应在集体合同中量化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年度涨幅,建议两者分别为900元/月和5%。
肯德基则不予接受,尤其提出不能将5%的工资涨幅写入合同。肯德基方面的理由是,影响企业经营的因素很多,其中多数为企业无法控制,“正因为肯德基是一个守信的企业,才会对工资增长幅度等条款如此慎重。”
“沈阳肯德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拖延签订集体合同。”沈阳总工会副主席段阳表示,如肯德基继续这种行为,市总工会将建议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其处罚。
据知情人士透露,沈阳市服务业工会在谈判前了解到,肯德基公司2007年至2009年利润年增长30.7%,但员工基本工资维持在不低于700元,工资总额年均仅增长8.2%。因此,他们认为,服务业工会提出的“最低工资增至900元、年均调薪5%”的条件并不苛刻。
肯德基柔软应对“硬提议”
在市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出面,媒体也展开舆论攻势等背景下,近乎“难产”的集体合同有了新的进展。6月2日,肯德基的行政代表表示,一周内将就集体合同的两个核心条款——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调整幅度给出明确答复。
8日,新华社消息称双方已同意上述条款。至此,为期半年的谈判艰难地结出果实。
昨晚,参与谈判的沈阳服务业工会主席冯慧对早报记者说,她不愿再详谈此事,也不愿做评价,“一切以新华社消息为准”。
百胜餐饮集团沈阳分公司昨晚在声明中称,该集团一向严格遵守中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百胜公司每年会根据当地政府相关政策以及劳动力市场变化的实际情况,并结合企业自身经营状况对各地员工薪资进行调整,确保员工工资具有竞争力。”
声明同时称:“目前百胜沈阳员工的薪资状况已满足了这些条款。”
一位知情人士分析,之所以这次工会与肯德基谈判这么难,原因有多个方面。一方面,肯德基实力强大,沈阳肯德基公司旗下有肯德基、必胜客餐厅近60家,正式员工约2000人,还不包括兼职员工。因对就业等因素的考虑,工会只能态度坚决而礼貌。
此外,肯德基本身的谈判策略也发挥了作用。如,会用柔和的方式“软性”回避一些“硬问题”,会重申其公司重视员工福利等原则性的“大问题”,而不是针锋相对、撕破脸皮。
■ 未来3年员工最低工资不低于900元 并维持5%年均涨幅 ■ 百胜集团声明称目前沈阳员工薪资状况已满足上述条款
沈阳市总工会认为,肯德基2007年至2009年利润年增长30.7%,工资总额年均增长8.2%。因此,“最低工资增至900元、年均调薪5%”的条件并不苛刻。
让老板给你涨工资,有多难?辽宁沈阳肯德基的“集体合同”谈判个案就可看出端倪:在由市总工会“撑腰”并力争的情况下,经过长达半年时间的谈判与博弈,肯德基(KFC)沈阳公司同意,答应明确其旗下员工的月薪底薪涨至不低于900元。
新华社8日发布了上述消息。百胜餐饮集团沈阳分公司昨天深夜就此向早报发来声明称,日前,该公司与沈阳市总工会就签订员工集体合同事宜达成共识。“在《集体合同》中,百胜明确在未来3年中沈阳市肯德基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每月900元,并同意在《集体合同》中承诺员工工资的平均年度增长幅度达到5%。”
“这一刻来得非常不易。”一位接近谈判的知情人士昨天告诉早报记者,回顾半年来的谈判历程,备感艰辛:发律师函,媒体报道、舆论督促,市领导出面协商,等等。
新华社消息称,沈阳肯德基此前坚持其最低工资为不低于700元(沈阳最低工资标准)。但百胜昨日的声明文末附加了一个注解称:“华尔街日报关于肯德基的代表已经同意按照中国辽宁省工会的要求提高员工薪酬的报道不属实。”
姗姗来迟的“同意协商”
沈阳市总工会与肯德基的“较劲”最早要上溯到2009年的12月初。此时,另一快餐巨头麦当劳、零售业大鳄沃尔玛在工会部门的协调下,已与其员工签订了集体合同。按照常情,当竞争对手作出某种承诺时,“适时跟进”或是最佳策略。但肯德基并没有这么做。
所谓“集体合同”,是指由企业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出面,与企业的资方达成的书面劳动协议,通常会规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多项内容。由于是劳动者“集体”协商,因此能确保相对弱势的员工方的权益得到最基本的照顾。此外,按照劳动法,员工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合同,对劳动者的保护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否则无效。因此,“集体合同”是弱势的员工维护自身权益的“大宪章”。
另一个背景则是,自2007年8月《沈阳市集体合同规定》实施以来,当时,沈阳已有包括沃尔玛、麦当劳等超过95%的企业签署了集体合同。而直到去年12月28日,肯德基才表示“同意开始进行协商”。
工会沟通数月无进展
据了解,沈阳市总工会所属的服务业工会此后主动与肯德基工会、行政代表等电话沟通、登门拜访,并为对方提供了有关法律法规、合同范本20多份。期间,工会相关负责人及市服务业工会的领导先后多次约见肯德基工会主席。
今年2月中旬,沈阳肯德基工会将其报备总部同意后的“集体合同草案”报送给沈阳市总工会。
但是,沈阳市总工会发现,肯德基总部批准的这份草案“过分强调企业权利、职工义务,却回避涉及职工权益的条款,没有体现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围绕草案,沈阳市服务业工会提出了50多条修改意见。其中,矛盾的焦点集中在两个条款:员工最低工资标准和收入调整幅度。
此后,肯德基以工作忙、需总部批准等理由将此事拖了下来。修改版的“集体合同文本”迟迟没有下文。
今年3月31日,无奈之下,沈阳市总工会以特快专递方式向肯德基送达了《律师函》,要求在收到该函5日内,对集体合同中工资标准和调整幅度等核心内容做出明确书面答复。这次,仍未能等到肯德基的主动回复。
据报道,4月28日,沈阳市服务业工会与肯德基行政方再次就核心条款进行协商。肯德基行政方承诺在5月7日前向市服务业工会反馈。但在多次沟通后,肯德基仍以未得到总部回复为托辞,拒绝在其集体合同草案中明确工资调整幅度。
媒体曝光,市领导约谈
为敦促肯德基尽早启动实质性谈判,原本低调处事的沈阳总工会将该消息通报媒体。
5月11日《华商晨报》A7版头条以《肯德基数千员工集体合同“难产”》为题报道了此事,称合同中的“工资调整幅度”是“众所周知的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条款”,但“因肯德基方面的原因”仍未能明确,“百胜餐饮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因此受阻。”
今年6月2日,沈阳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鞠秀礼率市总工会的代表,与沈阳肯德基总经理邵桂华等就推进集体合同工作再次协商。鞠秀礼明确表示:沈阳市总工会坚持,应在集体合同中量化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年度涨幅,建议两者分别为900元/月和5%。
肯德基则不予接受,尤其提出不能将5%的工资涨幅写入合同。肯德基方面的理由是,影响企业经营的因素很多,其中多数为企业无法控制,“正因为肯德基是一个守信的企业,才会对工资增长幅度等条款如此慎重。”
“沈阳肯德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拖延签订集体合同。”沈阳总工会副主席段阳表示,如肯德基继续这种行为,市总工会将建议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其处罚。
据知情人士透露,沈阳市服务业工会在谈判前了解到,肯德基公司2007年至2009年利润年增长30.7%,但员工基本工资维持在不低于700元,工资总额年均仅增长8.2%。因此,他们认为,服务业工会提出的“最低工资增至900元、年均调薪5%”的条件并不苛刻。
肯德基柔软应对“硬提议”
在市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出面,媒体也展开舆论攻势等背景下,近乎“难产”的集体合同有了新的进展。6月2日,肯德基的行政代表表示,一周内将就集体合同的两个核心条款——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调整幅度给出明确答复。
8日,新华社消息称双方已同意上述条款。至此,为期半年的谈判艰难地结出果实。
昨晚,参与谈判的沈阳服务业工会主席冯慧对早报记者说,她不愿再详谈此事,也不愿做评价,“一切以新华社消息为准”。
百胜餐饮集团沈阳分公司昨晚在声明中称,该集团一向严格遵守中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百胜公司每年会根据当地政府相关政策以及劳动力市场变化的实际情况,并结合企业自身经营状况对各地员工薪资进行调整,确保员工工资具有竞争力。”
声明同时称:“目前百胜沈阳员工的薪资状况已满足了这些条款。”
一位知情人士分析,之所以这次工会与肯德基谈判这么难,原因有多个方面。一方面,肯德基实力强大,沈阳肯德基公司旗下有肯德基、必胜客餐厅近60家,正式员工约2000人,还不包括兼职员工。因对就业等因素的考虑,工会只能态度坚决而礼貌。
此外,肯德基本身的谈判策略也发挥了作用。如,会用柔和的方式“软性”回避一些“硬问题”,会重申其公司重视员工福利等原则性的“大问题”,而不是针锋相对、撕破脸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