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例TCL被告网络版权侵犯
18日,彩电业传出“重磅消息”:当天,影视数字发行商优朋乐普科技有限公司不仅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递交实名举报信,还一纸诉状,向北京市相关法院状告TCL集团侵犯了其超过100部电影的网络版权,同时被列为被告的还有国美电器。
这是我国首例电视机生产企业涉及影视侵权而被诉讼的案件,而且对当下发展迅猛的互联网电视命运来说,前途未卜。
指称侵权 优朋乐普一次告了俩
优朋乐普表示,TCL生产、销售的“MiTV互联网电视”提供“MiTV影音下载引擎功能”,能够让电视机用户直接搜索和观看由迅雷和PPS提供的大量未经合法授权的影视内容。经该公司反复验证,TCL“MiTV互联网电视”内置的芯片集成,内容资源被特定指向迅雷和PPS,用户不能再自主选择其他网站平台。所以,这可看成是 TCL的有意行为。据该公司调查,TCL由此侵犯该公司拥有版权的电影超过100部,该公司将选取其中两部进行诉讼。值得注意的是,优朋乐普公司还把销售 TCL“MiTV互联网电视”的国美电器列为第二被告。
TCL回应 与内容提供商签有版权保护协议
昨日,TCL集团给记者发来一封说明,正面应对此事。TCL方面表示,在此之前,优朋乐普公司从未与TCL有任何接触,截至目前为止,也未收到该公司的任何知会函或相关文件,故不清楚该公司的起诉情况和原因。TCL集团副总裁韩青表示,TCL坚决支持正版,打击盗版。据他介绍,TCL互联网电视进行后台服务合作的公司,均有广电总局颁发的相关合法资质,TCL均与之签署正式版权保护协议文本。在未来的版权保护方面,TCL还已经与华纳等众多国内外影视公司商讨版权保护措施。为此TCL已经投入了大量的研发经费,在开发内容数字版权加密和保护技术。
影响面广 多数彩电品牌都做同类业务
在彩电行业,TCL做互联网电视虽然早,但绝非一家。类似TCL“MiTV互联网电视”,几乎所有的国产品牌都有。比如创维的“酷开”、海信的“蓝媒”、长虹的“乐教”、海尔的“流媒体”等等,功能几乎雷同,都可以从互联网上下载电影、歌曲等等。而且,目前整个彩电行业,都把互联网功能延展作为研发的重点。从市场看,也大受消费者欢迎。针对此事,业内有人士认为,互联网电视涉及的版权问题,尚属于法律监管空白。“对国家政府相关部门出台关于互联网电视的监管措施,我们表示非常欢迎,相信更多的监管细则的出台,会保障整个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韩青表示。
网民热议 “照这样说,所有电脑都侵权”
目前此事还处于爆发初期,但在网络上,却引起了网民的极大议论。记者注意到,绝大多数网友对优朋乐普状告TCL侵权表示不满。“互联网电视是互联网的接入显示终端,照这样的话,所有的电脑都在侵权了!”“按他(优朋乐普)的逻辑,TCL要告,国美都要告,那么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统统应该成为被告。没有他们的网络传输,互联网电视连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