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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究

我国企业财务管理评估试点正式启动

成都大势管理顾问
  财政部在其2010年工作要点中指出,要建立企业财务管理评估制度,大力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建设。《中国会计报》记者在财政部于4月9日召开的企业财务管理评估试点部署工作会议上获悉,财政部日前已经开始部署企业财务管理评估试点工作。有专家指出,财务评估制度建设的重点应该是财务问责制。

  企业的财务管理状况堪忧

  “我看过一家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成本管理上,它们是抓小放大。小的方面掐得很死,大的方面却不注重管理。”注册会计师江镜祥告诉记者,有些企业小到规定员工出行只能乘公交车,不能打车;大到随意采购物资而不搞货比三家,又或者盲目参加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展会,财务管理上存在很大的随意性。

  其实,这也是一些企业的共性。

  “应该说,我国不少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并不高,甚至说是很低。”这是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于增彪在接受《中国会计报》记者采访时给出的评价。

  在于增彪看来,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低有两大表现。

  其一,理财手段单一,财务弹性超高。由此可以想象,当企业囤积着大量的现金而又不知道或者找不到更好的投资机会时,有当“地王”的机会可以赚钱或保值,自然当仁不让了。但这些都是资金运作不健康的表现。

  其二,财务管理漏洞很多。比如资金使用中武断决策、暗箱操作以及使用千奇百怪的违规伎俩,都是当前企业财务管理亟待解决的一些问题。

  于增彪特别推崇中国石油通过建立“日不落”式的全球资金运作模式,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到极致的做法。中国石油根据海外业务的区域和时差,在全球建立四个资金池,如香港银行休息,则将资金调往迪拜,如迪拜银行休息,又将资金调往新加坡;如果中国境内银行因节假日暂停营业,中国石油又可将资金调到欧洲购买政府债券……从而让资金24小时“不睡觉”。

  “只可惜很多企业到不了这种境界,它们就像‘把钱绑在腰带上的土财主’一样,将大量现金存在银行,图个保险。这既是理念上的问题,也是制度上的问题。”于增彪感慨说。

  为促使企业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的确需要建立健全一套规范的评估制度。

  对此,财政部企业司副司长宋康乐表示,企业财务管理评估制度的建立对推动企业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以及从源头上控制财政风险、确保财政政策的有效实施,都具有重要意义。

  开展财务管理评估试点

  从特定企业开始

  那么就目前而言,建立企业财务管理评估制度,应该对企业的哪些方面进行评估呢?

  “建立企业财务管理评估制度,是财政机关对特定企业的财务运行状况、财务管理环境、财务制度的健全性及其执行有效性进行分析、评价,总结财务管理经验,揭示财务管理错弊,并提出相关建议和要求的监管活动。”财政部企业司制度处处长赖永添在接受《中国会计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

  赖永添告诉记者,这个评估制度并不是针对所有企业,而是针对特定的几类企业。“按照试点办法的要求,特定的企业主要包括:第一个是已经实施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重点支持的企业;第二个是要申请财政政策和财政支持的企业;第三个是连续两年亏损的或者连续三年被中介机构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管理混乱的企业。”赖永添说。

  “建立对财务管理的评估制度,是针对当前企业财务管理现状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企业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其实也是在建立财政监管的平台。这也是一个制度的创新。”赖永添向记者透露,首期评估试点在黑龙江、山西、湖北、四川、江苏、天津6个省市和中国石化、中国电信、南车集团、中化集团、中交建设5户中央企业进行,试点工作计划在今年8月上旬完成。

  企业财务问责制

  与内部控制并行不悖

  “从长远看,财务评估制度建设的重点应是财务问责制。会计存在的根本原因就是财务问责制。”于增彪教授在谈及财务管理评估制度时这样认为。

  于增彪说,过去我们曾经按照是否涉及经济利益问题划分会计与财务,致使会计成了记账、算账、报账的“机器人”。1993年“两则两制”的颁布实施,彻底改变了这种做法。实际上,如果会计脱离了经济利益,那么,会计也就失去了它的灵性和存在理由。但是,会计不可能也没有必要解决所有的财务问题。

  “包括内控制度在内的会计制度的运行,只有在一个严密的财务问责制框架下才更加有效。”于增彪这样强调。

  “问责制是双向的,不是单向的,具有经济民主价值。”于增彪指出,国家审计署每年在对国家部委和央企的审计中都会发现财务违规问题,但迄今还是不能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其原因之一就是没有明确财务违规由谁负责,究竟是问责部委或企业的首长还是违规“操盘手”?其二是该负什么责任,是处分、引咎辞职还是司法惩处?其三是不允许责任者公开说明,因为这也有可能是审计标准有误。一句话,就是没有财务问责制。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地方审计部门发现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国企违规时,采取罚款的做法。而且,罚款去向、用途、是否解缴国库等,也是财务问责制问题。

  有专家指出,问责制首先是责任;其次是谁承担责任;再其次是追究责任者,既不会“一竹篙打一船人”、把所有的责任人同等处理,更不会“只拍苍蝇不打老虎”、只拿具体责任者问罪;最后是“责”,追究具体问题的具体过错,不问功劳苦劳,不搞将功抵过,是真正的赏罚分明。

  国企财务问责制首先是国家对企业问责,然后在企业内部还要层层落地。在这个基础上,会计以及内控制度才有可能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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