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迎来“黄金十年”
成都大势管理顾问
新年伊始,国务院发布了《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对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进行了重点扶持。新的“若干政策”更充分考虑了十年来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变化,扩大了优惠覆盖面和优惠力度,也更具灵活性。
“太好了,这下我们还能继续享受政策优惠了。”深圳万兴软件公司副总经理傅宇权高兴地说。2月10日,国务院发布了《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业内称“新18号文”),新创办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继续施行。“我们第一年就盈利了,再加上出口软件可以享受退税优惠和深圳市的一些优惠政策,现在,我们基本上只交一点营业税。”
“新18号文”从税收、投融资、研发、进出口、人才等七个方面对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进行了优先扶持。这一文件是对刚刚到期的原有产业优惠政策《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又称“18号文”,2000年颁布)的延续。
新政策充分考虑了十年来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变化,扩大了优惠覆盖面,也更具灵活性。“政策已经为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未来发展铺好路。”用友软件董事长王文京认为,中国软件业将迎来难得的“黄金十年”发展机遇。
三重利好铺就发展坦途
10年前,国内还没有资产超过百亿元的软件公司,市场上出售的软件产品大部分是盗版软件;截至2011年2月,我国软件前十位企业的市值都超过了100亿元,在售电脑和企事业单位使用的软件也全部实现了正版化。“国家出台‘18号文’从税收等方面给予国产软件极大的优惠,使得国产软件企业有机会完成第一个重要的起步和原始积累,成就了一批有自主品牌并具有一定规模的软件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相关负责人说。
相比于“18号文”,新政策的支持措施更细化,其针对性也更强、更具体。从财税政策方面,“新18号文”优惠政策有9条,较“18号文”多出4条,并加大了营业税和所得税优惠力度,并将软件服务类企业纳入优惠范围。集成电路实行升级税收优惠政策,符合要求的企业税收优惠可以从原来的“两免三减半”扩大到“五免五减半”。另外,新政策增加了投融资支持内容,在税收和资金方面对软件和集成电路行业兼并重组都有支持。
“新18号文”首次出台了关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从事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和运营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免征营业税,并简化相关程序。值得注意的是,营业税免征政策最初是针对服务外包企业中离岸业务部分的优惠政策,“新18号文”将该政策的覆盖范围扩大到在岸业务。
在免收营业税之外,“新18号文”的另一大亮点是投融资政策。“新18号文”明确指出可以通过创业引导投资基金、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等方式,鼓励各方资金对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进行投资。
“新18号文”明确指出,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中央预算”的名义给予支持,这为“十二五”期间出台的国家重点专项和项目给予了资金上的明确指示。“新的文件中,国家对本土软件企业的发展寄予更大的期望,期望在中国软件企业里能够成长出一批世界级的软件公司。”王文京说。
“另一个特别能体现尊重产业发展规律的亮点是,新政策特别提到,‘根据产业技术进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上海集成电路行业协会秘书长蒋守雷说,这对技术产业发展非常重要。以前集成电路企业原材料、设备、产品等进出口的时候,常常遇到“目录尴尬”,即海关目录的更新无法跟上技术产品的升级换代,直接导致企业无法享受到相关政策利好,严重制约了产业发展。新政策提出“动态调整”,体现了新政策的灵活性。
值得注意的是,“18号文”提及的优先采购政策“重大工程和重点应用系统优先采用国产产品”在新文件中被完全删去。业内专家认为,这是与国际相关准则接轨,优先采购的政策容易引起争议,而历经十年发展,相关产业已初具规模,因此不需要再通过这种方式进行扶持。
此次新政策更充分体现“普惠”原则,规定凡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均可享受本政策。
对于“新18号文”的发布,金蝶副总裁郝登胜示,伴随着“十二五”软件服务业规划的助推,以及国务院扶持软件产业六大政策的相继出台,2011年国内软件行业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信息化在国内的应用必将迎来更广阔的市场。
鼓励产业重组做大做强
“新政策将产业链的上下游环节都纳入到优惠范围,比如集成电路材料、设备、封装测试,受益面进一步扩大。”来自中国半导体协会的专家分析,新政策透露出来一个很重要的信号是,鼓励产业进行重组和整合,鼓励优势企业做大做强。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新政策的设计思路无疑切中了产业发展软肋:虽然经过“18号文”扶持发展的这十年,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已经成长为信息产业的中坚力量,但行业整体大而不强,同业竞争和产品同质化的情况相当严重,特别是面对国际大企业的竞争实力不足。
软件产业进入行业整合的趋势更加明显。依靠技术、服务、管理创新的“内生式发展”是我国软件业一直以来的发展模式,但如今随着内外部情况的发生变化,令“外延式并购”在软件企业的发展战略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近两年用友、金蝶、东南融通、东华软件、华胜天成、广联达等软件服务企业都在通过并购方式加快自身的发展速度。用友软件连续三年都在年度策略中明确提到兼并收购。公司董事长王文京表示,只要有合适的对象,合适的价格,用友软件就会进行并购。
工信部统计数据显示,我国软件产业收入由2000年的593亿元增长到2009年的9970亿元,平均每年的增长率达到了36.8%。而在2010年,我国软件产业销售收入再度向上迈进了一个台阶达13364亿元,同比增长31%;软件业务收入超百亿元的企业达到4家;产业规模比2001年扩大十几倍,年均增长38%,占电子信息产业的比重由2001年的6%上升到18%。
“新政策对集成电路产业的支持与软件产业处在同等地位上,集成电路行业获得政策扶持的力度明显加大。”电子制造市场研究公司的研究员认为,新政策已经从针对企业上升到面向整个行业发展,可以说是从点到面的飞跃。未来5年,中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特点将从“十一五”期间的一味做大,变成“十二五”期间的“做大做强”。
在新政策影响下,“十二五”期间,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将加速进行行业整合和结构升级。可以期待,未来10年我国将会诞生一两家软件和半导体巨型企业,从而能够影响世界产业格局。
“太好了,这下我们还能继续享受政策优惠了。”深圳万兴软件公司副总经理傅宇权高兴地说。2月10日,国务院发布了《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业内称“新18号文”),新创办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继续施行。“我们第一年就盈利了,再加上出口软件可以享受退税优惠和深圳市的一些优惠政策,现在,我们基本上只交一点营业税。”
“新18号文”从税收、投融资、研发、进出口、人才等七个方面对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进行了优先扶持。这一文件是对刚刚到期的原有产业优惠政策《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又称“18号文”,2000年颁布)的延续。
新政策充分考虑了十年来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变化,扩大了优惠覆盖面,也更具灵活性。“政策已经为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未来发展铺好路。”用友软件董事长王文京认为,中国软件业将迎来难得的“黄金十年”发展机遇。
三重利好铺就发展坦途
10年前,国内还没有资产超过百亿元的软件公司,市场上出售的软件产品大部分是盗版软件;截至2011年2月,我国软件前十位企业的市值都超过了100亿元,在售电脑和企事业单位使用的软件也全部实现了正版化。“国家出台‘18号文’从税收等方面给予国产软件极大的优惠,使得国产软件企业有机会完成第一个重要的起步和原始积累,成就了一批有自主品牌并具有一定规模的软件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相关负责人说。
相比于“18号文”,新政策的支持措施更细化,其针对性也更强、更具体。从财税政策方面,“新18号文”优惠政策有9条,较“18号文”多出4条,并加大了营业税和所得税优惠力度,并将软件服务类企业纳入优惠范围。集成电路实行升级税收优惠政策,符合要求的企业税收优惠可以从原来的“两免三减半”扩大到“五免五减半”。另外,新政策增加了投融资支持内容,在税收和资金方面对软件和集成电路行业兼并重组都有支持。
“新18号文”首次出台了关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从事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和运营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免征营业税,并简化相关程序。值得注意的是,营业税免征政策最初是针对服务外包企业中离岸业务部分的优惠政策,“新18号文”将该政策的覆盖范围扩大到在岸业务。
在免收营业税之外,“新18号文”的另一大亮点是投融资政策。“新18号文”明确指出可以通过创业引导投资基金、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等方式,鼓励各方资金对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进行投资。
“新18号文”明确指出,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中央预算”的名义给予支持,这为“十二五”期间出台的国家重点专项和项目给予了资金上的明确指示。“新的文件中,国家对本土软件企业的发展寄予更大的期望,期望在中国软件企业里能够成长出一批世界级的软件公司。”王文京说。
“另一个特别能体现尊重产业发展规律的亮点是,新政策特别提到,‘根据产业技术进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上海集成电路行业协会秘书长蒋守雷说,这对技术产业发展非常重要。以前集成电路企业原材料、设备、产品等进出口的时候,常常遇到“目录尴尬”,即海关目录的更新无法跟上技术产品的升级换代,直接导致企业无法享受到相关政策利好,严重制约了产业发展。新政策提出“动态调整”,体现了新政策的灵活性。
值得注意的是,“18号文”提及的优先采购政策“重大工程和重点应用系统优先采用国产产品”在新文件中被完全删去。业内专家认为,这是与国际相关准则接轨,优先采购的政策容易引起争议,而历经十年发展,相关产业已初具规模,因此不需要再通过这种方式进行扶持。
此次新政策更充分体现“普惠”原则,规定凡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均可享受本政策。
对于“新18号文”的发布,金蝶副总裁郝登胜示,伴随着“十二五”软件服务业规划的助推,以及国务院扶持软件产业六大政策的相继出台,2011年国内软件行业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信息化在国内的应用必将迎来更广阔的市场。
鼓励产业重组做大做强
“新政策将产业链的上下游环节都纳入到优惠范围,比如集成电路材料、设备、封装测试,受益面进一步扩大。”来自中国半导体协会的专家分析,新政策透露出来一个很重要的信号是,鼓励产业进行重组和整合,鼓励优势企业做大做强。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新政策的设计思路无疑切中了产业发展软肋:虽然经过“18号文”扶持发展的这十年,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已经成长为信息产业的中坚力量,但行业整体大而不强,同业竞争和产品同质化的情况相当严重,特别是面对国际大企业的竞争实力不足。
软件产业进入行业整合的趋势更加明显。依靠技术、服务、管理创新的“内生式发展”是我国软件业一直以来的发展模式,但如今随着内外部情况的发生变化,令“外延式并购”在软件企业的发展战略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近两年用友、金蝶、东南融通、东华软件、华胜天成、广联达等软件服务企业都在通过并购方式加快自身的发展速度。用友软件连续三年都在年度策略中明确提到兼并收购。公司董事长王文京表示,只要有合适的对象,合适的价格,用友软件就会进行并购。
工信部统计数据显示,我国软件产业收入由2000年的593亿元增长到2009年的9970亿元,平均每年的增长率达到了36.8%。而在2010年,我国软件产业销售收入再度向上迈进了一个台阶达13364亿元,同比增长31%;软件业务收入超百亿元的企业达到4家;产业规模比2001年扩大十几倍,年均增长38%,占电子信息产业的比重由2001年的6%上升到18%。
“新政策对集成电路产业的支持与软件产业处在同等地位上,集成电路行业获得政策扶持的力度明显加大。”电子制造市场研究公司的研究员认为,新政策已经从针对企业上升到面向整个行业发展,可以说是从点到面的飞跃。未来5年,中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特点将从“十一五”期间的一味做大,变成“十二五”期间的“做大做强”。
在新政策影响下,“十二五”期间,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将加速进行行业整合和结构升级。可以期待,未来10年我国将会诞生一两家软件和半导体巨型企业,从而能够影响世界产业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