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八条祭出双限令——楼市或迎转折
成都大势管理顾问
春节前一周,更严厉的楼市第三轮调控突袭。
“限购令”推至全国,有2套房家庭本地暂停购房;“限价令”首现,要求地方设定新房价格目标;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至六成……一系列信贷、税收、土地、保障房政策组合成“国八条”重磅挥出。
被期待多时的房产税试点,新政并未提及。不过,在昨日(1月26日)国务院刚刚公布“国八条”调控措施之后,分析人士对 《每日经济新闻》指出,新政赶在春节前出台,或与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有关。
与此前两轮调控政策类似,“国八条”同样被认为行政意味浓厚。
有观点指出,新政严厉程度远超预期,久烧不退的中国楼市将在2011年迎来转折。虽然这一转折并不意味着房价立马大幅下跌。
地方政府“接招”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在此前两轮调控的基础上,会议提出了调控房地产市场的8条措施,被称为“国八条”。
去年4月份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即“国十条”)出台;9月29日,多部委推出“新五条”。
前两轮调控政策似乎未能遏制房价上涨的势头。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2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上涨6.4%,环比上涨0.3%,连续四个月保持上涨。而去年全年的市场成交量也有超过10%的涨幅。“量价齐升”态势明显。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政策效果不佳,很大程度上在于执行不力。按照政策要求,热点城市应尽快出台“地方版”调控政策及“限购令”等措施,尽管限购城市如今已扩大到超过30个,但总体执行情况仍被认为不尽人意。
对此,新政又推出“限购令”的“升级版”,要求在热点城市中,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另一个“包袱”也被抛向地方政府。新政要求,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将按照规定实施问责。
“这相当于把皮球踢给了地方政府。”阳光壹佰置业集团副总裁范小冲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由于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很难确定“合理价位”,中央要求地方政府自行制定目标,又自行完成,这将给地方政府带来空前的压力。
意外未提房产税
出人意料的是,此前一直热炒的房产税试点,新政并未提及。
据了解,上海、重庆两地正在筹备房产税试点工作,其试点方案也已获得财政部的原则同意,待国务院批复之后,将正式启动试点。近期,新华社也推出两篇文章力挺房产税,试点预期空前强烈。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向本报记者表示,按照惯例,如果房产税试点即将推行,“国八条”应当予以提及。但事实上,新政并未提及任何有关房产税的内容。
杨红旭认为,房产税试点的一拖再拖,反映了高层对这一政策的谨慎态度。而随着“国八条”中一系列调控手段的推出,房产税的试点时间有可能再度延迟。
在税收政策方面,“国八条”指出,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这被认为将继续提高交易环节的成本。
新政还要求,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房价短期或遏制
与“国十条”和“新五条”相比,新政无疑继续加码。本报记者发现,包括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二套房首付、“限购令”、问责制等政策,都得到强化。而在土地供应、保障房建设等,新政同样继续予以强调。
陈国强表示,暂时抑制需求,为加大市场供应赢得时间,是新政的主要思路。
另一项被看好的内容是问责制的强化。按照要求,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或没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将根据规定进行问责。
多数业内人士表示,强化政府责任之后,政策的执行效果可期。短期内,房价涨幅将可得到有效遏制。
但“行政意味浓厚”也被认为是新政的特征之一。业内人士表示,这主要表现在“限购令”的强化,以及要求地方政府“自定房价”的措施上。
范小冲表示,当前的楼市火爆主要由资金泛滥造成,建议继续收紧流动性,并放开高端物业市场,使其进一步沉淀楼市资金。他认为,未来很可能继续加息,并提高存准率。
“限购令”推至全国,有2套房家庭本地暂停购房;“限价令”首现,要求地方设定新房价格目标;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至六成……一系列信贷、税收、土地、保障房政策组合成“国八条”重磅挥出。
被期待多时的房产税试点,新政并未提及。不过,在昨日(1月26日)国务院刚刚公布“国八条”调控措施之后,分析人士对 《每日经济新闻》指出,新政赶在春节前出台,或与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有关。
与此前两轮调控政策类似,“国八条”同样被认为行政意味浓厚。
有观点指出,新政严厉程度远超预期,久烧不退的中国楼市将在2011年迎来转折。虽然这一转折并不意味着房价立马大幅下跌。
地方政府“接招”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在此前两轮调控的基础上,会议提出了调控房地产市场的8条措施,被称为“国八条”。
去年4月份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即“国十条”)出台;9月29日,多部委推出“新五条”。
前两轮调控政策似乎未能遏制房价上涨的势头。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2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上涨6.4%,环比上涨0.3%,连续四个月保持上涨。而去年全年的市场成交量也有超过10%的涨幅。“量价齐升”态势明显。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政策效果不佳,很大程度上在于执行不力。按照政策要求,热点城市应尽快出台“地方版”调控政策及“限购令”等措施,尽管限购城市如今已扩大到超过30个,但总体执行情况仍被认为不尽人意。
对此,新政又推出“限购令”的“升级版”,要求在热点城市中,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另一个“包袱”也被抛向地方政府。新政要求,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将按照规定实施问责。
“这相当于把皮球踢给了地方政府。”阳光壹佰置业集团副总裁范小冲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由于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很难确定“合理价位”,中央要求地方政府自行制定目标,又自行完成,这将给地方政府带来空前的压力。
意外未提房产税
出人意料的是,此前一直热炒的房产税试点,新政并未提及。
据了解,上海、重庆两地正在筹备房产税试点工作,其试点方案也已获得财政部的原则同意,待国务院批复之后,将正式启动试点。近期,新华社也推出两篇文章力挺房产税,试点预期空前强烈。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向本报记者表示,按照惯例,如果房产税试点即将推行,“国八条”应当予以提及。但事实上,新政并未提及任何有关房产税的内容。
杨红旭认为,房产税试点的一拖再拖,反映了高层对这一政策的谨慎态度。而随着“国八条”中一系列调控手段的推出,房产税的试点时间有可能再度延迟。
在税收政策方面,“国八条”指出,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这被认为将继续提高交易环节的成本。
新政还要求,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房价短期或遏制
与“国十条”和“新五条”相比,新政无疑继续加码。本报记者发现,包括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二套房首付、“限购令”、问责制等政策,都得到强化。而在土地供应、保障房建设等,新政同样继续予以强调。
陈国强表示,暂时抑制需求,为加大市场供应赢得时间,是新政的主要思路。
另一项被看好的内容是问责制的强化。按照要求,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或没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将根据规定进行问责。
多数业内人士表示,强化政府责任之后,政策的执行效果可期。短期内,房价涨幅将可得到有效遏制。
但“行政意味浓厚”也被认为是新政的特征之一。业内人士表示,这主要表现在“限购令”的强化,以及要求地方政府“自定房价”的措施上。
范小冲表示,当前的楼市火爆主要由资金泛滥造成,建议继续收紧流动性,并放开高端物业市场,使其进一步沉淀楼市资金。他认为,未来很可能继续加息,并提高存准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