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推动货币互换机制多元化
成都大势管理顾问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20日在出席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时表示,下一步将加强与东盟各国中央银行的对话和协调,大力推动区域金融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在增加货币互换的基础上推动货币互换机制的多元化,加强对资本流动尤其是短期资本流动的监管,促进资本合理有序的流动。
他表示,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双边金融监管合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从总体上看中国-东盟区域金融合作仍属于初级阶段,金融市场的开放与创新还没有达到应有的水平。
苏宁在发言中透露,目前,中国和东盟已互为第四大贸易伙伴。截止到2008年底,中国与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等国签署了总额235亿美元的协议。此外,亚洲债券基金的发行促进了亚洲经济的发展,中资金融机构在东盟国家设立了10多家分支机构,东盟十国在中国设立了25家银行机构。他指出,随着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成为世界上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最大的贸易区,双方在金融方面的合作将更加紧密。
在跨境人民币结算方面,苏宁表示,目前,中国与越南、老挝的中央银行签署了双边结算合作协议,但是规模都还不大。下一阶段,人民银行按照达成的合作共识在坚持平等互信原则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东盟各国中央银行的对话和协调,大力推动区域金融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以便进一步完善区域金融合作机制,推进区域金融建设的稳定发展,加强各国金融领域的信息交换,共同研究区域金融合作的长远规划,推动区域金融合作向纵深化、多元化方向发展,完善“清迈协议”框架下的货币互换合作。
此外,苏宁还表示,中国与东盟国家要稳步推进金融市场的开放,鼓励国内的金融机构根据自身的资金实力、定位等实际情况在东盟国家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创造条件,吸引东盟国家的金融机构来华设立分支机构,或者投资入股境内的金融机构,促进公平竞争,建立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开展国际银行贷款等新的贷款方式,为区域的基础设施提供融资便利,推动扩大亚洲债券基金的规模,促进亚洲债券市场发展。(记者 蒋家华)
他表示,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双边金融监管合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从总体上看中国-东盟区域金融合作仍属于初级阶段,金融市场的开放与创新还没有达到应有的水平。
苏宁在发言中透露,目前,中国和东盟已互为第四大贸易伙伴。截止到2008年底,中国与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等国签署了总额235亿美元的协议。此外,亚洲债券基金的发行促进了亚洲经济的发展,中资金融机构在东盟国家设立了10多家分支机构,东盟十国在中国设立了25家银行机构。他指出,随着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成为世界上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最大的贸易区,双方在金融方面的合作将更加紧密。
在跨境人民币结算方面,苏宁表示,目前,中国与越南、老挝的中央银行签署了双边结算合作协议,但是规模都还不大。下一阶段,人民银行按照达成的合作共识在坚持平等互信原则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东盟各国中央银行的对话和协调,大力推动区域金融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以便进一步完善区域金融合作机制,推进区域金融建设的稳定发展,加强各国金融领域的信息交换,共同研究区域金融合作的长远规划,推动区域金融合作向纵深化、多元化方向发展,完善“清迈协议”框架下的货币互换合作。
此外,苏宁还表示,中国与东盟国家要稳步推进金融市场的开放,鼓励国内的金融机构根据自身的资金实力、定位等实际情况在东盟国家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创造条件,吸引东盟国家的金融机构来华设立分支机构,或者投资入股境内的金融机构,促进公平竞争,建立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开展国际银行贷款等新的贷款方式,为区域的基础设施提供融资便利,推动扩大亚洲债券基金的规模,促进亚洲债券市场发展。(记者 蒋家华)